2017年慶元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慶元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編外用工)5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7年慶元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編外用工)55名,其中崗位1招聘42人,要求男性;崗位2招聘13人,要求女性,主要用于公安基層一線警務輔助和縣紀委(監(jiān)察委)留滯陪護工作崗位,具體崗位分配待聘用后另行安排。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1.慶元縣戶籍或慶元縣生源(含曾有慶元縣戶籍);
2.年齡18-30周歲(1986年12月13日至1999年12月13日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
4.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執(zhí)勤的生理缺陷,要求雙側裸眼視力均4.8以上;
5.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個人信用記錄良好;無違紀違規(guī)及被開除、辭退經(jīng)歷;無違法犯罪前科。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均需要政審考察合格;
6.具有共產黨員、退役軍人身份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7.縣屬各機關(事業(yè))單位登記在冊的編外用工人員報考須提供原單位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慶元縣公安局三樓政治處,聯(lián)系電話:0578-6235113、6235128;
3.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交《2017年慶元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退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交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二)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時間:2017年12月15日上午(具體測試時間、地點以報名現(xiàn)場通知為準)。
2.體能測試科目:包括縱跳摸高(縱跳摸高項目不計算成績,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兩項測試)、4×10米往返跑和1000米(女性800米)跑,共3項。
3.體能測試按招錄人民警察測試標準執(zhí)行,體能測試成績計算公式為:4×10米往返跑成績×50%+1000米(女性800米)成績×50%,滿分為100分。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寫作》,成績滿分為100分;
3.筆試結束后按體能測試和筆試成績的總和按比例(崗位1按1:1.5;崗位2按1:2)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
(五)確定考試入圍人員
面試結束后,由縣人力社保局、縣公安局按體能測試成績3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并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六)體檢、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民警察職位執(zhí)行,考察參照公務員和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合格人員入圍考察,考察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四、有關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實行2個月的試聘期,試用期滿后,試聘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按《慶元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試行)》享受有關福利待遇,并根據(jù)《關于規(guī)范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臨時人員管理的通知》辦理相關手續(xù)。
本公告由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慶元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8—6122610;0578—6235113、623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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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慶元縣公安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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