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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20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2019年新修訂法律匯總
http://3269787.com       2019-11-22      來源: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字體: 】              

  行測常識模塊,法律常識一直占據(jù)著比較大的比重,考生在日常學習中要重視法律常識的積累。本文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ǎng)(3269787.com)小編整理了2019年新設立、新修訂,以及2019年開始施行的法律匯總,不包括一些條例、規(guī)定。


  一、2019年新設立


  1、密碼法


  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疫苗管理法


  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3、資源稅法


  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4、外商投資法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2019年新修訂


  1、商標法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2、檢察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訂


  3、法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訂


  4、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5、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6、藥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7、電子簽名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8、行政許可法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9、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10、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11、反不正當競爭法


  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12、車船稅法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13、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三、2019年新施行


  1、公務員法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


  2、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3、電子商務法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5、人民法院組織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6、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這么多的法律法規(guī)小伙伴們是不是眼睛都看花了,不要慌,穩(wěn)住穩(wěn)住,小編已經(jīng)把思維導圖整理好了,希望能幫助大家記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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