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群眾文化專業(yè)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群眾文化專業(yè)技術人員共2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及報考資格等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1.麗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含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
2.麗水市戶籍的其他社會人員(以2011年5月15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3.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4.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在職人員報考需經所在單位同意;同類別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招聘計劃表備注欄。
三、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具有??萍耙陨蠈W歷;
4.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齡要求18至28周歲(1993年5月15日至1982年5月15日期間出生),有群眾文化藝術工作經驗者或有文化館工作經驗者可放寬年齡至30周歲(1980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招聘計劃表備注欄。
四、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_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報名條件者填寫《麗水市蓮都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自行下載,在職人員需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任職資格證書、畢業(yè)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紅底照片2張;有工作經驗者需提供原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于2011年5月26日-27日上班時間到麗水市蓮都區(qū)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會議室報名(報名地點:麗水市解放街288號五樓)。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等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書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時需繳考試考務費80元/人(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區(qū)<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保證,經審核后可免除考試考務費)。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合格者,憑繳納的考試考務費發(fā)票和考生身份證原件到報名處領取考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不予開考。
(二)考試
實行百分制。按專業(yè)素質測試成績占50%,筆試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30%,匯總計算總成績。
1.專業(yè)素質測試:分自主表演和即興表演。自主表演,要求考生自備一個舞蹈節(jié)目。自主表演和即興表演時間各5-8分鐘,成績各占50%。專業(yè)素質測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專業(yè)測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筆試。
2.筆試:筆試科目為《專業(yè)知識》。筆試結束后,專業(yè)素質測試成績和筆試成績按比例折算相加,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實施前3天,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不參加面試的,將在該崗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專業(yè)素質測試、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面試后,根據總成績(總成績=專業(yè)素質考核×50%+筆試×20%+面試成績×30%;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通過蓮都區(qū)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iandu.gov.cn)向社會公示。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公務員局關于調整2010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0﹞90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如放棄體檢,視作體檢不合格。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鲄⒄铡墩憬」珓諉T錄用考察細則(試行)》執(zhí)行。體檢、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蓮都區(qū)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期滿未發(fā)現問題的,按有關人事聘用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在公示期間有情況反映的,待查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崗位聘用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說明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本公告由蓮都區(qū)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和蓮都區(qū)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蓮都區(qū)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0578-2138063
監(jiān)督電話:蓮都區(qū)紀委0578-227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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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蓮都區(qū)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