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預計在三月份公布(具體以公告為準),而每年的浙江公務員考試職位表發(fā)布后,我們會發(fā)現除了學歷、專業(yè)欄有限制外,還有一欄“備注”也給考生們列出來各種限制,比如“取得相應學位”、“中共黨員”、“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其中對于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很多考生不好理解,不知道怎么證明。在這里浙江公務員考生網(3269787.com)針對這一問題為考生詳細解釋一下。
【疑問】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如何提供?
【解答】工作經歷證明的方法有很多種,優(yōu)先推薦的是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則需要有原單位開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當然必須要有單位簽章。中間更換單位,工作經歷可以累計的,還需要提供多個單位的勞動合同或書面證明。社會人員在職人員(社會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書面同意書及蓋章。有些農村工作經歷或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的考生,需要當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具證明,也可提供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積金繳納存單、社保繳納存單等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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