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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公告
寧波關于近期考試錄用公務員咨詢問題的匯總
http://3269787.com       2011-12-27      來源:寧波人事編制
【字體: 】              

2012年寧波關于近期考試錄用公務員咨詢問題的匯總


       2012年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公布后,考生就報考的對象、資格條件、專業(yè)要求等問題咨詢電話量很大,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就相關共性問題進行了整理匯總,現(xiàn)公布如下,以供廣大考生參考。

      一、本次我市各級機關招考公務員的范圍及對象是什么?

      答:1、寧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在寧波,下同)和戶口已遷至寧波(以2011年12月2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且在寧波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寧波生源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

  2、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1年12月2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

  3、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學歷或研究生學歷報考,戶口不限(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

  4、上述人員可以在全市范圍內跨縣(市)區(qū)報考。

  二、市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是什么?

  答:1、市級機關面向大學生“村官”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具體對象為:選聘在我市行政區(qū)域內,任職滿2年及以上(任職時間的認定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至2011年12月21日止),且歷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員。以上人員已離開服務崗位的,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的可以報考(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戶口不限)。

  2、市級機關面向“兩項計劃”人員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具體對象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截止2011年12月21日累計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含服務期),且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的人員(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戶口不限)。

  3、市級機關面向大學生“村官”和“兩項計劃”人員享受定向考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務崗位的,期限為2011-2015年,依此類推。

  三、縣(市)區(qū)及鄉(xiāng)級(街道)機關面向大學生“村官”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是什么?

  答:縣(市)區(qū)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大學生“村官”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具體對象為:各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其中,江東區(qū)含高新區(qū)新明街道、鎮(zhèn)海區(qū)含石化開發(fā)區(qū)、北侖區(qū)含大榭開發(fā)區(qū)和梅山保稅港區(qū)、鄞州區(qū)含高新區(qū)梅墟街道和東錢湖旅游度假區(qū),慈溪市含杭州灣新區(qū)、奉化市含溪口雪竇山風景名勝區(qū),下同),任職滿2年及以上(任職時間的認定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至2011年12月21日止),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

  四、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是什么?

  答: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現(xiàn)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xù)任職時間滿2年及以上的人員;現(xiàn)任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連續(xù)任職時間滿3年及以上的人員。報考人員任職時間的認定截止2011年12月21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社區(qū))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五、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優(yōu)秀社區(qū)干部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是什么?

  答: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優(yōu)秀社區(qū)干部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現(xiàn)任社區(qū)黨組織、居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xù)任職時間滿2年及以上的人員。報考人員任職時間的認定截止2011年12月21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社區(qū)(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六、關于“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理解?

  答: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截止2011年12月21日,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七、中小學教師、委培生可否報考?

  答:可以。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被錄用的,在2012年暑假期間辦理錄用手續(xù)。若未按要求書面報告所在學校的,由本人與學校協(xié)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再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錄用手續(xù)。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八、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人員可否報考?

  答:在2012年2月29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九、本次招考對學歷有何具體要求?

  答:(1)本次報考人員的學歷要求為大專以上;(2) 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學、法律專業(yè)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學、法律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

  職位對學歷有具體要求的,須按照職位要求報考。高學歷人員可以報考相對低學歷要求的職位,但須符合該職位所需學歷對應的專業(yè)要求,如考生甲具有法律專業(yè)的本科學歷和哲學的碩士學歷,那么他可以報考要求法律專業(yè)和本科學歷的職位,或者報考要求哲學專業(yè)和本科學歷的職位,但不能報考要求法律專業(yè)和碩士學歷的職位。

  十、對報考人員的學歷有何規(guī)定?

  答:報考人員的學歷須為國家承認、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或成人教育機構負責發(fā)放。取得省級以上黨校核發(fā)的函授學歷的人員也可報考;持設區(qū)的市級黨校核發(fā)的黨校學歷的,須在報考前經當?shù)亟M織、人力社保部門審查認定是國家承認的學歷后,方可報考。

  十一、民辦高等院?;蚋叩嚷殬I(yè)技術學院的畢業(yè)生,可否報考公務員?

  答:經國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頒發(fā)國民教育序列學歷文憑的民辦高等院校或高等職業(yè)技術學院的畢業(yè)生,若符合報考條件和具體職位要求的,可以報考公務員。

  十二、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的畢業(yè)生學歷如何認定,能否報考公務員?

  答: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的畢業(yè)生,并取得高級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其學歷與大學??仆?。該類人員可以報考符合專業(yè)要求,學歷要求為大專的職位。

  十三、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的人員可否報考公務員?

  答:根據(jù)《國家教育委員會、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實行統(tǒng)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經商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的人員,三種情況可以報考:

 ?、虐凑諊医逃瘑T會、總政治部下達的軍隊院校從地方招收普通中學畢業(yè)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guī)定錄取后取得學籍,并且經過軍隊院校培訓合格準予畢業(yè)的學員。

 ?、瓢凑湛倕⒅\部、總政治部下達的士兵、干部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guī)定錄取后取得學籍,并且經過軍隊院校培訓合格準予畢業(yè)的學員。

 ?、前凑湛倕⒅\部、總政治部下達的函授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guī)定錄取后取得學籍,并且經過軍隊院校函授培訓合格準予畢業(yè)的軍官和文職干部學員。

  上述人員,就讀期間為現(xiàn)役軍人的,在報考公務員時須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當年參加國家教育部組織的全國統(tǒng)一招生考試、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的,報考公務員時須提供錄取通知書或招生辦出具的證明。

  十四、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如何報考?

  答: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浙江省公務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網址:www.cscse.edu.cn)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同時符合《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十五、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答:截至2011年12月21日,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浙人發(fā)〔2008〕58號)第十二條規(guī)定九類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浙公通字〔2008〕60號)第十條規(guī)定十三類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安、林業(yè)、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人民警察。

  十六、未在12月21日0時--12月27日24時注冊報名的人員,能否在2012年1月4日0時--1月7日17時再次報名?

  答:不能。注冊報名的時間為2011年12月21日0時—12月27日24時,報考人員在考錄系統(tǒng)(gwy.zjhrss.gov.cn)注冊并選擇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在2012年1月4日0時--1月7日17時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重要提醒:

  1、有關我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政策都在公告中有詳細的規(guī)定,各招考職位的所學專業(yè)等具體要求都在附件里有明確的說明,請廣大考生仔細閱讀網站上(寧波人事編制網www.nbrs.gov.cn、寧波考試網www.nbks.net、東方黨建網www.dfdj.gov.cn)的公告及附件。

  2、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21日0時—12月27日24時。

  網址:http:// 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請廣大考生不要錯過報名時間。

  3、12月24日0時—12月27日24時,報考人員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3比例的職位。每30分鐘系統(tǒng)自動更新數(shù)據(jù)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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