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幫助考生提升申論答題水平,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ǎng)(3269787.com)特別推薦申論熱點解讀“破除‘唯論文’頑疾”希望考生閱讀本文,對申論熱點的把握有一定的幫助。
【背景鏈接】
日前,科技部印發(fā)《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措施》)的通知,教育部、科技部印發(fā)《關于規(guī)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二者均直指科研評價體系,提出有針對性、實效性的措施,破除論文“SCI至上”“唯論文”痼疾,樹立正確的評價導向。此舉引發(fā)廣泛關注。
【綜合分析】
論文是衡量學術成就和科研成果的重要依據(jù),SCI則是國內(nèi)外廣泛使用的科技文獻索引系統(tǒng),在各國都被作為一項學術評價的重要參考指標。但是,一個“唯”字,將論文作為全部或決定性的標準,把SCI捧上神壇,給我國教育、科研等各個體系帶來的傷害卻是致命的——在學術期刊尤其是核心期刊上發(fā)表論文,成為高校、醫(yī)院等單位評職稱、晉升、評獎以及研究生畢業(yè)的主要甚至唯一條件。于是就有了各種“怪現(xiàn)狀”:醫(yī)生行醫(yī)水平不重要,論文才重要;老師教學評價不重要,論文才重要;工程師實踐能力不重要,論文才重要……這些巨大需求,更催生出一條無形的產(chǎn)業(yè)鏈:論文代寫、代發(fā)、抄襲,期刊亂收費,版面費成為灰色地帶、明碼標價,更有國外期刊以“收割”中國科學家為目標實現(xiàn)“名利雙收”。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明確指出,要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shù)、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從根本上解決教育評價指揮棒問題。近年來,社會各界對破除論文“SCI至上”、優(yōu)化學術生態(tài)的呼聲十分強烈。政策的出臺可謂針對頑疾,恰逢其時。
【相關問題】
一、如何理解破除“唯論文”的政策含義?破除“唯論文”不是不要論文,不能解讀成完全否定論文,要避免走向另一種極端。發(fā)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是科研工作者進行學術生產(chǎn)的重要形式,是科學共同體開展學術交流的重要載體,這是科學研究和學術生產(chǎn)的普遍規(guī)律。簡單來說,真正的問題出在一個“唯”字上。下一步,科研評價要更加多元。對于論文,要更加重視質量,強調實行學術作品代表作制,而不是簡單地比拼數(shù)量。
二、科研評價中不比論文比什么、怎么比?在破除“唯論文”之后,一個現(xiàn)實的問題就是,對科研工作者該如何進行評價?科研工作者之間比什么?在科學共同體的運作還有待規(guī)范完善的情況下,通過自身努力發(fā)表論文,幾乎是普通學者脫穎而出的主要途徑。在不突出強調論文的情況下,普通科研工作者的努力目標在哪里?科研單位如何考核科研人員呢?這是涉及科研人員的薪金、職稱晉升、發(fā)展前途等切身利益的關鍵問題。從科技部的文件來看,總體思想是分類指導、分類考核、多元評價、綜合考評。不同的科研工作,評價標準和考核要求不一樣。
三、主管部門的改革決心和力度,將直接決定整個科技評價體系的效果。制定一個好政策不容易,執(zhí)行落實好政策更難。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接連出臺相關政策,直指關鍵問題,值得稱贊。接下來,執(zhí)行與落實成為關鍵的環(huán)節(jié)。正所謂,要把好事辦好,而不能好經(jīng)念歪了。如果沒有好的執(zhí)行和落實,不僅不會達到政策預期效果,還有可能滑向政策意圖的反向,進一步加劇基層負擔。
【相關對策】
一、建立與科技發(fā)展相適應的現(xiàn)代科研管理與評價體系。我們要分不同學科、不同領域進行分類科研評價,結合代表作制度,區(qū)分論文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fā)等不同領域的評價使用標準,同時還要強調解決基礎研究重大問題、國家重大需求和產(chǎn)業(yè)重大應用問題,并根據(jù)可及性、體現(xiàn)區(qū)分度的原則分別在職稱晉升等長期評價和績效核算等短期評價中應用?,F(xiàn)有的專家同行評價,也應根據(jù)可跟蹤、可追責的原則進行完善細化。
二、落實于各個高校的具體行動。一方面要求高校尤其是“雙一流”建設高校扭轉考核獎勵功利化傾向。學校不宜設置對院系和個人的論文指標要求,解除SCI論文相關指標與資源配置和績效獎勵的直接掛鉤關系。另一方面還要樹立正確政策導向,科學設置質量標準。高校及其主管部門要擔負起引領學術文化建設的責任,在各類評價活動中,要合理使用相關指標,引導學校結合學科特點合理設置質量標準,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引導評價工作突出科學精神、創(chuàng)新質量、服務貢獻。
三、加強試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開展破除“唯論文”不良導向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對落實不力、存在嚴重“唯論文”問題或存在獎勵論文發(fā)表的相關高校、科研院所等,采取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予以處理并責令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對該單位論文發(fā)表的資助。加強對咨詢評審專家的培訓引導,對項目評審中存在“唯論文”現(xiàn)象的,及時予以糾正。
【權威論述】
在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方式方面,針對人才“帽子多”、標準“一刀切”、評用脫節(jié)等突出問題,堅持“干什么評什么”的分類原則,“評用結合、誰用誰評”,論文發(fā)表和引用排名等不作為限制性指標,扭轉少數(shù)人急功近利、作風浮躁的問題,讓作風和學風得到轉變。——新華網(wǎng)
值得注意的是,兩部委發(fā)文并不是否定SCI評判標準,否定SCI論文的價值,而是否定在大學評價、職稱評聘、人才招聘,乃至學位授予方面“唯論文”“SCI至上”的現(xiàn)象,是對SCI狂熱的一次“緊急剎車”,而不意味著廢除SCI的“一刀切”?!氯A網(wǎng)
從某種意義上講,并不存在絕對正確的評價指標,只有不斷進化發(fā)展,與時俱進的評價模式。此前中央已下發(fā)文件,明確實行分類評價,完善學術同行評價,并實行代表作和標志性成果評價,現(xiàn)在要對此進行認真貫徹落實。——法制日報
【案例拓展】
挪威
挪威 CRIStin是一個用于收集、整理、存取和傳播挪威全國科研信息的管理系統(tǒng), 其記錄的內(nèi)容包括科研人員、科研機構、基金、項目、成果 (出版物、專利、產(chǎn)品)、獎勵與榮譽等信息。CRIStin 建立的目標在于推動挪威研究活動和研究成果對國內(nèi)外的開放,為科研人員、科研機構、基金組織、出版社和其他人士獲取科研信息提供便捷服務,以及為科研機構和政府不同層次的科研管理人員開展基于績效的研究資助活動提供決策支撐。
英國
英國科研評估RAE 的實施依靠兩大團隊:負責管理和服務的團隊和負責具體評價工作的同行評議小組。評價小組成員具有廣泛的代表性,這種代表性是指其構成是否反映了研究活動和人員在不同類型學校、性別、年齡和族裔等方面的分布特征,以及其選擇過程是否公平、公開。評價小組的成員由高校、專業(yè)協(xié)會、學會和科研成果的使用單位推薦并選舉產(chǎn)生。同時,國際同行專家的參與在同行評議過程中不僅能檢驗國際標準的應用是否恰當,而且有助于保證國內(nèi)專家客觀地評價研究成果的國際卓越水平。
【 時評文章】
破除“SCI至上”是學術評價改革的突破口
近日,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研究制定《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教育部、科技部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規(guī)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力圖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論文“SCI至上”的不良導向。
自2018年下半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以來,一系列關于學術評價體系改革的文件相繼出臺。這體現(xiàn)了國家層面對改革學術評價制度的決心,切實推動學術評價“破四唯”從理念走向實操。
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學引文索引)從上世紀80年代引入國內(nèi),如今已發(fā)展成職稱評定、績效考核、人才評價、學科評估、資源配置、學校排名等諸多方面的核心指標。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校以SCI論文數(shù)量、高影響因子論文、高被引論文為人才評價的主要方式,“SCI至上”屢遭輿論詬病,科研界也亟待一場學術評價體系的徹底改革。
科技部、教育部等近日印發(fā)的通知,既確立了分類考核評價、同行評價、規(guī)范評價評審工作的導向,也對成果考核的權重占比、論文具體的數(shù)量提出了詳細規(guī)定。正因為認識到國內(nèi)科技期刊與國際期刊之間的客觀差距,通知也明確提出要培育和打造中國的高質量科技期刊。
當然,破除“唯論文”的導向,并不是要完全否定SCI及論文的價值和意義,而是要改變“SCI至上”和“論文至上”的極端偏向,合理把握好使用SCI的“度”。說到底,改革評價體系就是要扭轉現(xiàn)行的單一化、機械化的評價方式,朝著更加多元化、多樣化、靈活性的方向發(fā)展,構建權重比例更加合理與平衡的指標評價體系。
俗話說,不破不立。然而,解構容易,建構并不那么簡單。筆者注意到,很多網(wǎng)友關心如何確保新的評價方式公平、公正,也有網(wǎng)友認為,在更完善的學術評價體系建立起來之前,不如維持現(xiàn)有的評價體系。
其實,任何突破性的創(chuàng)新與改革都需要在質疑聲中“艱難前行”,破除“SCI至上”的評價導向當然不能一蹴而就。真正落實改革精神,需要突破不少主客觀乃至技術操作上的制約。
一方面,科研成果的評價并不是孤立的,猶如生態(tài)系統(tǒng)一般,和多種因素環(huán)環(huán)相扣。在“唯論文”制度的影響下,整個社會環(huán)境對高校、科研單位的認知與評價也呈現(xiàn)出一種簡單化理解。學術共同體習慣性地看重SCI收錄的論文數(shù)量,一些機構對高校的排名也是以此為重要依據(jù),扭轉整個社會對此的“認知慣性”需要一段時間。
另一方面,任何評價工具和手段的形成都需要經(jīng)過一定的時間積累和學術共同體的認可。改革需要經(jīng)得起實踐的考驗,評價制度和體系的建設更是一步一個腳印,不斷完善的過程。摸著石頭過河,總要給予更多“試錯”的空間和機會,需要在實踐中發(fā)現(xiàn)問題并解決問題。改革者要通過建立對話和反饋機制,及時聽取實施的意見和效果反饋,適時給予調整和糾偏。
學術、科研成果評價的改革是個系統(tǒng)工程,破除“SCI至上”可以視作一個突破口。高校和科研院所管理部門還須增強積極性和主動性,探索適合各自特點的評價方式。能否拿得出有針對性與實操性強、效果明顯的措施,也有是對高校、科研單位的學術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一次考驗。(作者:胡波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