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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公務員考試
2020年溫州鹿城區(qū)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通知
http://3269787.com       2020-08-21      來源: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字體: 】              

  2020年溫州市鹿城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的通知


  根據《2020年溫州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現就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


  1.筆試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20年8月24日(周一)上午8:30-12:00,在鹿城區(qū)行政中心廣府分中心二樓(溫州市鹿城區(qū)廣場路205號廣府商廈中北樓二樓)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


  根據公告規(guī)定,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攜帶單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張,并提供招錄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復審時,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崗未滿3年的證明。


  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qū)市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9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


  3.發(fā)放資格復審合格單。資格復審合格者,現場發(fā)放《資格復審合格單》。


  4.進入鹿城區(qū)行政中心廣府分中心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健康碼綠碼+測溫正常+佩戴口罩”,并持“通信行程卡”(提前掃下圖二維碼查詢),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前準備,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紤]到實際情況,資格復審可以委托他人代審,提供復審委托書和委托人的“通信行程卡”打印紙。受委托人進入鹿城區(qū)行政中心廣府分中心需“健康碼綠碼+測溫正常+佩戴口罩”。


  6.報考人員在資格復審過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三、體能測評


  報考鹿城區(qū)人民法院法警職位的考生在資格復審合格后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項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照《資格復審合格單》的要求,在溫州黨建網(www.wzdj.gov.cn)、鹿城黨建網(zzb.lucheng.gov.cn)自行查閱公告欄公告并打印《面試通知書》。


  附件1.2020年溫州市鹿城區(qū)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入圍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人員名單.xls


  附件2.溫州市鹿城區(qū)招錄單位咨詢電話.xlsx


  附件3.資格復審委托書.docx


  溫州市鹿城區(qū)公務員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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