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0年寧波市海曙區(qū)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0年寧波市海曙區(qū)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已公布,根據省公務員局統一劃定的合格分數線及本次招考有關公告規(guī)定,現將報考海曙區(qū)各級機關單位職位考生入圍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人員名單(附件1)予以公布。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為8月25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附件2,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詳見附件4??忌鍪菊憬敖】荡a”并現場填報健康承諾書。證件(證明)不全、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或體能測評。
二、體能測評
海曙區(qū)人民法院法警職位的體能測評時間為8月26日下午,地點為寧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寧波市鄞州區(qū)興寧東路158號)。考生報到時間為當天下午15:00-15:30,先開展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按相關規(guī)定,10米*4往返跑的測評次數由1次調整為不超過2次。30周歲(含)以下與31周歲(含)以上考生的測試標準不同,以體能測評當天(8月26日)為年齡的計算節(jié)點。
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三、面試安排
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后,面試對象領取面試通知書。
面試時間:8月29日。
具體的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附件1:2020年寧波市海曙區(qū)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人員名單.xls
附件2:2020年寧波市海曙區(qū)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安排.docx
附件3:2020年寧波市海曙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資格復審、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安排.doc
附件4:2020年寧波市海曙區(qū)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doc
附件5: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和實施規(guī)則.doc
附件6: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防疫要求和防暑提示.doc
寧波市海曙區(qū)公務員局
2020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