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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yè)單位
2012年象山縣部分事業(yè)單位招11人 7月20日起報名
http://3269787.com       2012-07-11      來源:象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字體: 】              

  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象山縣部分事業(yè)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_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ㄒ唬┳袷刂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ǘ┳袷丶o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ㄈ┚哂姓衅笉徫凰璧膶W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ㄋ模┚哂羞m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ㄎ澹┚邆鋶徫凰璧钠渌麠l件。


  三、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范圍和資格條件


  具體詳見附件1。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7月20日至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報名截止時間:2012年7月21日17:00。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 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幢四樓會議室,丹東街道起春路21號,電話:0574-65796632。


  3、報名辦法:先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2),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和以下資料到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并接受資格審核。


  應屆生須攜帶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信息頁原件)或戶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因學?;騿挝缓灱s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歷屆生須攜帶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信息頁原件)或戶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5、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2個及以上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其中經濟研究、工業(yè)管理1、工業(yè)管理2、船舶駕駛、海洋管理、戲劇影視職位為長期招聘不足的緊缺專業(yè)或高層次人才,符合條件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數比例達不到3:1的,按符合條件的考生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6、請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到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丹東街道起春路21號)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201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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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技能考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


  1、筆試(技能考試)


  筆試(技能考試)內容詳見附件1。筆試(技能考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技能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技能考試)。


  筆試(技能考試)后,統(tǒng)一劃定筆試(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線的原則為:筆試(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線=該職位考生最高得分×75%。筆試(技能考試)成績低于筆試(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線的即為筆試(技能考試)不合格。筆試(技能考試)不合格者淘汰。


  筆試(技能考試)成績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xs12333.gov.cn/)和象山人才網(http://www.nbxsrc.com/)上公布。


  筆試(技能考試)后,根據筆試(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績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技能考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技能考試)成績排序。


 ?。ㄈw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及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入闈考察??疾靺⒄?012年象山縣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考察辦法進行。


 ?。ㄋ模┕九c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xs12333.gov.cn/)和象山人才網(http://www.nbxsrc.com/)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錄用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yè)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項


  1、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fā)現不符合報考錄用資格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2、如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遞補。但自擬錄用人員公示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3、新聘用人員需服務滿5周年后,方可申請交流到縣外。


  4、本次招聘錄用工作受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投訴舉報電話:65725951(紀委執(zhí)法監(jiān)察室)。


  5、本縣事業(yè)編制人員報考須書面報告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擬錄用人員涉及聘用(勞動)合同的,自公示結束后2個月內由本人解決。


  6、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65796632。


  附件1:2012年象山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2:象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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