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9月22日發(fā)表的《中國性別平等與婦女發(fā)展》白皮書指出,中國婚姻家庭中的性別平等狀況明顯改善。最新一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顯示,夫妻共同決策家庭事務成為趨勢,70%以上的婦女參與家庭重大事務決策。越來越多的婦女能夠平等分享家庭資源,男女共同分擔家務的觀念得到更多認同,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由10年前的150分鐘縮短到74分鐘。(9月23日《西安日報》)
有網(wǎng)友認為,家庭決策是每個家庭的家務事,關注有多少比例的婦女能夠參與家庭重大決策,有什么用?事實上,這個調查結果表明,中國婦女的婚姻家庭自主意識在增強,中國家庭的家務決策更加平等與透明。雖然也有網(wǎng)友戲謔地表示,“我家的重大決定均由老婆決策,俺只有建議權”,但那也只是個別情況,“男女平等”的法律意識越來越深入中國家庭,卻是不爭的事實。
想想曾經(jīng),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很多中國婦女由于經(jīng)濟地位不獨立,或由于“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內(nèi)”等觀念在社會、在家庭中根深蒂固,又或因一些女性的性格過分懦弱,男女雙方的家庭地位懸殊太大,女人處于弱勢地位,長期委曲求全,幸福的婚姻家庭成空談。一些女性還遭受過配偶不同程度的侮辱、謾罵、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經(jīng)濟控制、強迫性生活等家庭暴力。
反觀今天,中國婦女的家庭地位是不是顯著提高了呢?雖然也有家庭暴力不同程度地發(fā)生,那也比過去大量減少,甚至只是小概率事件。以我們的切身感受來說,在不少家庭中,“老婆大人”執(zhí)掌著“財政大權”,豈止只是“參與”家庭重大決策,絕大多數(shù)女性與男性一樣,是在決定家庭重大決策;而且,女性可以自己決定外出學習或工作,大大遠離了對男性的經(jīng)濟、人身依附。
可以說,在現(xiàn)代中國家庭中,男女地位更加平等、平權的格局已經(jīng)形成。不過,對“70%以上婦女參與家庭重大決策”的結論,也有女同胞表示“男人更沒責任了”,“女人更累了”,因為決策意味著負責,男人少參與或不參與家庭對策,意味著其害怕承擔責任。也有調查稱,在當代家庭中,越來越多的女性在參與家庭決策之時,也承擔了更多的家務勞動和育兒責任,所以更累。
故提高中國女性的家庭地位,不能單純從婦女參與家庭重大決策上考量。在家庭中,男女雙方要分工明確,互相體貼,共同做家務、育孩子;要盡量拋棄“男人負責賺錢養(yǎng)家,女人負責美貌如花”的家庭模式,讓女性也能積極參與工作與社會公共事務。社會要保障男性育兒假落到實處,以引導男性參與家務與育兒。更要消除職場與官場的性別歧視,而非用歧視將女性往家庭趕,趕回家做家庭婦女。
總而言之,不但要提高女性的家庭地位,更要提高女性的社會地位。在實現(xiàn)了“超七成婦女參與家庭重大決策”之后,更要努力實現(xiàn)越來越多的女性能夠參與公共事務、行政事務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