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說,在北京,月入7500元的人,每個月除去租房、飲食、交通、通信、上網(wǎng)、水電等基本開銷后,所剩不多,缺失“安全感”。甚至有的稅前收入1.5萬元的人,也覺得連“小康”都達不到,感覺身邊的人都普遍存在一種“焦慮感”。
月入7500,全年即在9萬,已超過北京人均GDP約一萬元。但是,GDP的極速增長,卻并未讓民眾獲得安全感、幸福感。北京城鎮(zhèn)居民的實際收入,只為人均GDP的40%,3.2萬左右。那些更多的月入遠低于7500的人,面臨相對更為沉重的生活負擔,他們的安全感又如何呢?
民眾的感受總是個體的,目前還沒有系統(tǒng)的科學的數(shù)據(jù)調查為支撐。但是,當這種感受引起許多人的共鳴時,很難說這種感受不是現(xiàn)實生活的真實反映。有人說不敢逛商場——極普通的衣服也是動輒一兩千元,上點檔次、有點品牌的沒個四五千下不來,想要穿出點兒感覺,手一松一個月工資就沒了;有人說不敢開車,油太貴,車簡直成了吃錢的老虎;有人說飯店吃不起,更請不起……這些生活的點點滴滴,最后匯總到口袋里就是一個總開支,出緊逼而入不增,生活的安全感、幸福感能好到哪里去?
每個人實際生活的各種開銷所以居高不下,在于總體生活成本過高。誠然,不同收入等級的群體,都有不同級別的商品供應,但是引領生活成本向高處攀升的,是收入較高群體的帶動。簡單地說就是,這些生活的普通商品,你消費不起,但總有人消費得起,那么它們的價格就是以消費得起的人為基準。相反,如果城市居民收入差距不大,整體上在一個層次,總體生活成本就會比較穩(wěn)定。
月入7500的人也無安全感,源于貧富差距和收入差距過大的實際,“較富裕人群”的生活消費取向,總體上提高了城市生活成本,他們的生活適意,擠壓了社會龐大群體的生活安全感。而“極富人群”的消費則更多趨向于奢侈領域,反倒與普通民眾的消費領域不相疊。從實際情況看,這個“較富裕人群”恰恰是在工資收入中居于頂端的群體。對于月入一萬的人來說,月入百萬千萬的人不會進入他們的生活消費圈,但是月入四萬五萬的人卻大多會在他們的生活消費圈中。
從這個意義上說,一方面,增加居民收入應當不遺余力地堅持下去,同時,我們更要縮小貧富差距、收入差距過大的鴻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