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現(xiàn)代社會的公民,也應意識到,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公民有享有美好環(huán)境的權利,也有保護環(huán)境的義務。垃圾分類,是每一位公民的義務。
或許在不遠的將來,北京人扔垃圾不像原來那么自由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開始公開征集意見。
“草案”最引人注目之處有二:其一,生活垃圾要分類投放計量收費;其二,不分類扔垃圾還要被罰款。
俗話說,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我們得看看這個“生活垃圾管理”的新規(guī)矩要成的是什么“方圓”?一句話,就是做到垃圾分類。那么,為什么要實行垃圾分類?也是一句話,這是解決“垃圾圍城”難題的唯一出路。
現(xiàn)代社會的公民,環(huán)保意識、維權意識大大增強。比如看到身邊的工廠向空中排黑煙、向水里排污水,會立刻向政府舉報。無疑,這是值得贊賞的。同時,身為現(xiàn)代社會的公民,也應意識到,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公民有享有美好環(huán)境的權利,也有保護環(huán)境的義務。垃圾分類,是每一位公民的義務。
猜一猜,上海世博會期間,當?shù)孛襟w議論最多的館,是哪個?既不是投資最大的沙特館,也不是隊伍排得最長的石油館,而是——臺北館。臺北館展示的,正是他們垃圾處理的成就。這個成就,每個都市人都會感到震撼:2000年,臺北實施垃圾處理費“隨袋征收”政策。當年,家庭垃圾量為2970噸,2009年為1009噸,減少了67%;資源回收比例則從2.4%提高到45%。原計劃到2020年達成的“垃圾零掩埋”目標將提前到今年完成。上海的每一張報紙都在問:臺北做到的,上海做得到嗎?
垃圾分類做得好的,還有許多國家。垃圾分類的巨大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怎樣才能做到?
北京市就垃圾分類立法,是必須要走的第一步。
收費,目的是通過經(jīng)濟手段減少垃圾的總量;罰款,目的是通過法律手段規(guī)范市民的扔垃圾行為。這些,都是必要的,但是還遠遠不夠。真的要做到垃圾分類,真的要像臺北一樣實現(xiàn)“垃圾零掩埋”目標,就必須要做到人人知曉垃圾分類的大好處。手段只有一個,就是教育。
臺北的經(jīng)驗是“小手牽大手”。1991年,先在小學推行垃圾分類教育,最終讓垃圾分類的理念深入人心,成為生活習慣。9年以后,推出垃圾處理費“隨袋征收”政策,可謂水到渠成。
難忘曾在日本大阪公園里看到的場景:一個正在蹣跚學步的男孩,在爸爸的指導下,把一個礦泉水瓶一分為三:瓶身、瓶蓋和塑料紙,然后扔進不同的垃圾桶。什么時候,我們在北京也能隨處看見這樣的場景,實現(xiàn)垃圾分類甚至是垃圾零掩埋的目標,就可以期待了。
臺北館館長陳慶安先生說,臺北市實現(xiàn)“垃圾零填埋”,市民是最大的功臣。如果有一天北京實現(xiàn)了同樣的目標,那么,最大的功臣也是北京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