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職業(yè)學院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教育入學考試考試大綱
☆《法律基礎》考試大綱
一、考試大綱說明
(一)考試內(nèi)容要求
本大綱在考試內(nèi)容和具體要求中,提出了三個認識能力層次的要求,即了解、理解、掌握。
(二)考試科目分值分配
法律基礎(筆試)100分,其中:法律的一般理論10%,憲法10%,刑法20%,民法20%,行政法10%,刑事訴訟法10%,民事訴訟法15%,行政訴訟法5%。
(三)題型與考核說明
1、試卷的題型一般為四種以上,題型主要有:名詞解釋、單項選擇、多項選擇、不定項選擇、判斷、簡析題、案例分析等。
2、試卷內(nèi)容主要考核法律基礎知識的理解與掌握,重點考核運用法律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考試時間:90分鐘。
二、考試范圍
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理論
1、了解法律的起源與發(fā)展;掌握法律的概念、本質(zhì)和基本特征;了解法律的作用。
2、理解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概念和基本要求;掌握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的關系;了解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原則。
3、了解法律創(chuàng)制的概念;了解社會主義法律創(chuàng)制的基本原則;掌握社會主義法律創(chuàng)制的程序;了解法律規(guī)范的結構、種類和形式。
4、了解法的適用的概念;理解社會主義法的適用的原則;了解法的解釋的概念和分類。
5、掌握“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內(nèi)涵、目標和關鍵。
第二章 憲法知識
1、了解憲法的概念和特征;理解我國的國家性質(zhì)和政權組織形式;了解我國的國家結構形式及其特點;了解我國的經(jīng)濟制度。
2、了解公民的概念;掌握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的相關內(nèi)容。
3、了解國家機構的概念;掌握我國國家機構的的相關內(nèi)容。
第三章 行政法
1、了解行政與行政法的概念;理解行政與行政法律關系;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2、了解國家行政機關的概念;理解國家行政機關的基本組織制度和活動原則;了解國家公務員的概念;了解國家公務員的權利與義務;了解國家公務員的錄用和管理。
3、掌握各種行政行為的概念和特點,了解行政立法行為的概念;了解行政立法的程序;掌握行政執(zhí)法行為的概念和表現(xiàn)形式;理解行政執(zhí)法程序的特點;理解行政司法行為的概念和特點;理解行政復議的概念和特點。
4、了解行政法制監(jiān)督的概念、種類和方式。
第四章 刑法知識
1、了解刑法的概念;理解刑法的基本原則;了解刑法的適用范圍。
2、了解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理解犯罪構成的概念;掌握犯罪客觀方面;掌握犯罪行為及其表現(xiàn)形式;掌握犯罪主體的概念和條件;掌握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
3、掌握正當防衛(wèi)與緊急避險的概念和條件。
4、掌握犯罪既遂、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條件和刑事責任。
5、掌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分類及刑事責任。
6、了解刑罰的概念;掌握刑罰的種類;掌握累犯的概念和種類;掌握自首的概念、種類和成立條件;了解數(shù)罪并罰的概念和一般方法;了解減刑與假釋的概念。
第五章 民法知識
1、了解民法的概念;理解民法的調(diào)整對象和基本原則。
2、掌握公民的有關法律規(guī)定;理解法人的有關法律規(guī)定。
3、掌握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特征和有效條件;了解無效的和可撤銷的的民事行為;掌握代理的概念、特征和種類;了解代理的種植的原因、無效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4、理解物權的概念和特征;掌握財產(chǎn)所有權的概念、內(nèi)容和取得和喪失;了解財產(chǎn)所有權的種類;掌握共有的概念和分類;了解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和相鄰權。
5、理解債的概念和特征;了解債的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合同的訂立和擔保方式。
6、了解人身權的概念和特征;了解繼承概念;理解財產(chǎn)繼承權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則;了解繼承權的取得和喪失,理解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的概念和相關規(guī)定;掌握遺產(chǎn)的范圍和分配原則及其處理。
7、了解民事責任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和歸責原則形式和免責事由;理解民事責任的方式。
8、了解訴訟時效的概念和種類;了解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和延長方法。
第六章 刑事訴訟法知識
1、了解刑事訴訟的概念、任務;掌握刑事訴訟法法的基本原則;理解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
2、掌握刑事訴訟管轄的概念及確定原則;了解我國刑事訴訟法關于職能管轄和審判管轄的規(guī)定。
3、理解刑事訴訟證據(jù)的概念、特征和種類;了解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與運用證據(jù)的原則。
4、掌握刑事訴訟強制措施的概念、特征、種類及其適用。
5、了解刑事訴訟程序。
第七章 民事訴訟法知識
1、了解民事訴訟法的概念;掌握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理解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
2、了解民事訴訟管轄的概念和種類;理解地域管轄相關規(guī)定;了解移送管轄、管轄權的轉移和指定管轄相關規(guī)定。
3、掌握民事訴訟當事人的特征及分類。
4、理解民事訴訟證據(jù)的種類;掌握民事訴訟證據(jù)的有關規(guī)則;理解財產(chǎn)保全和先予執(zhí)行的規(guī)定。
5、掌握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的種類。
6、了解民事訴訟程序。
第八章 行政訴訟法知識
1、了解行政訴訟法的概念和任務;掌握行政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2、掌握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理解行政訴訟管轄。
3、了解行政訴訟參加人訴訟地位。
4、掌握行政訴訟證據(jù)的概念、特征和種類。
5、了解行政訴訟程序的規(guī)定。
三、參考教材
《法學概論》(主編:夏錦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8月第三版)
☆《英語》考試大綱
一、考試要求
(一)考試范圍
考試范圍主要是大學英語1-4級教學要求所規(guī)定的內(nèi)容。
(二)考試形式
考試形式為筆試閉卷(不含聽力),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三)考試語言技能要求
1、詞語用法與語法結構
詞語用法和語法結構部分主要考核考生運用詞匯、短語及語法結構的能力,考試范圍為《大學英語教學要求》1—4級詞匯表。
語法結構主要測試考生掌握《大學英語教學要求》語法結構表中詞法(詞語辨析、情態(tài)動詞、短語詞組、習慣用語)、句法(簡單句,復合句,獨立主格,不定式、非謂語、一致性,倒裝,強調(diào)等)、時態(tài)、語態(tài)、篇章結構等全部語法知識。
2、閱讀理解
閱讀理解部分要求考生能順利閱讀語言難度中等的一般性題材的文章,掌握中心大意以及說明中心大意的事實和細節(jié),并能進行一定的分析、推理和判斷,領會作者的觀點和態(tài)度;能讀懂工作、生活中常見的應用文體的材料;能基本讀懂有關司法警務、法務、政務等方面的文章。在閱讀篇幅較長、難度略低、生詞不超過總詞數(shù)3 %的材料時,能掌握中心大意,捉住主要事實和有關細節(jié),瀏覽速度較快,查讀能力較強。針對不同材料的閱讀要求,考生在閱讀中能有效使用不同的閱讀方法。
3、完型填空
完型填空部分主要測試考生綜合運用語言的能力,即從語篇的角度綜合測試閱讀理解能力、詞匯的掌握和對英語習慣用語的熟悉程度、以及語法規(guī)則的靈活運用。要求考生能運用結構詞、實義詞、語法結構、句意、邏輯、上下文意識等語言知識,完成短文內(nèi)的空缺部分。
4、寫作和翻譯
寫作和翻譯部分主要測試考生用英語進行書面表達思想的初步能力。要求考生的英語寫作應基本達到思想表達準確、意義連貫、無重大語法錯誤。
翻譯部分主要測試考生英漢互譯能力。漢譯英要求考生譯文須符合英語的語法結構和表達習慣;英譯漢要求考生理解正確,用詞得當,譯文達意。
(四)考試選材原則
命題的語料選自大學英語教材和英文原版材料,包括報刊、雜志、書籍、學術期刊等。選材的原則是:
1)題材廣泛,包括人文科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領域;
2)體裁多樣,包括敘述文、說明文、議論文等;
3)仔細閱讀篇章難度適中,快速閱讀、完型填空的篇章難度略低;
4)文章語言難度中等,無法猜測而又影響理解的關鍵詞,如超出《大學英語教學要求》1--4級詞匯表有關的常用單詞的范圍用漢語注明詞義。
二、考試模塊分值分配
考試試卷由四部分構成:
1)詞語與語法結構(20%);
2)閱讀理解(40%)
3)完型填空(15%);
4)寫作和翻譯(25%)。
三、考試參考書目
《新視野大學英語》1---4冊《聽說教程》、《讀寫教程》、《綜合訓練》
ISBN:7-5600-3479-9 著譯者:鄭樹棠 總主編 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