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浦江縣考試錄用公務員
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通知
各位入圍體能測評、面試的考生:
根據《2012年浦江縣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報考浦江縣人民法院法警職位、浦江縣公安局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面試前要進行體能測評;并對所有參加面試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F(xiàn)將體能測評、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
1、時間:2012年4月16日上午7時;地點:浦江縣少體校田徑場。
2、入圍體能測評的考生帶身份證于4月13日上午8:30-11:30到浦江縣公安局政治處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體能測評實施細則》、《體能測評準考證》,并交近期免冠2寸正照2張。4月16日上午7時前到浦江縣少體校田徑場報到,準時參加體能測評。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作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3、體能測評項目見招考公告,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合格入圍面試者名單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請按時參加4月17日的現(xiàn)場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
1、時間:2012年4月1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2、資格復審地點: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多媒體教室(中山北路97號)。
3、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資料:
(1)、《浦江縣面試考生情況登記表》(從附表下載打印);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參加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qū)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1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優(yōu)秀村干部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村干部報名推薦表》(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下載打印)。
三、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招錄機關將在該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合格人員或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四、資格復審現(xiàn)場發(fā)放《面試通知》,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面試通知》要求參加面試。
五、附《浦江縣面試考生登記表》
中共浦江縣委組織部 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二年四月八日
浦江縣面試考生情況登記表
身份證號碼: 報考單位及職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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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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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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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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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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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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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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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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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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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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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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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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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欄由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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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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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戶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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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欄由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社會其他人員)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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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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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戶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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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證書或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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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或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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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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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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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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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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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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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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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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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聲明:上述填寫內容真實完整。如有不實,本人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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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意見 |
審核人: 年 月 日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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