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平湖市黨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公示二
根據(jù)中共嘉興市委組織部、嘉興市人事局《2011年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規(guī)定,因平湖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稽查大隊干事職位考生張平本人確認放棄該職位,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現(xiàn)遞補考生羅齊梅體檢、考察均合格,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為7天。凡組織或個人認為公示對象在德、能、勤、績等方面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問題,可在7天內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中共平湖市委組織部或平湖市人事局反映情況(聯(lián)系電話:0573-85631007、85630569)。以組織名義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用真實姓名并告知聯(lián)系辦法。
附:羅齊梅基本情況
招考單位 |
招考職位 |
姓名 |
性別 |
準考證號 |
畢業(yè)院校 |
原工作單位 |
平湖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稽查大隊 |
干事 |
羅齊梅 |
女 |
04202034130 |
浙江師范大學 |
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 |
中共平湖市委組織部
平湖市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