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縣亭旁鎮(zhèn)人民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亭旁鎮(zhèn)專職消防隊伍建設(shè),適應(yīng)當前應(yīng)急和消防形勢,經(jīng)鎮(zhèn)黨委政府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消防員,招聘采用公開招選方式,擇優(yōu)錄取?,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具體要求:
招聘專職消防員2名,其中專職駕駛員1名(持B2駕照及以上),戰(zhàn)斗員1名。男性,年齡為18-35周歲(部隊退役的優(yōu)秀士兵或具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1年以上專職消防隊工作經(jīng)歷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主要從事滅火救援、消防安全檢查等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執(zhí)勤備戰(zhàn)、滅火戰(zhàn)斗、消防安全檢查、業(yè)務(wù)訓(xùn)練和分配的其它各項任務(wù)。
二、崗位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zhì)、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從事火災(zāi)撲救、應(yīng)急救援、安全生產(chǎn)和消防安全巡查等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xué)歷。
(四)身體和心理健康,體檢合格且無傳染病。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yīng)聘:
1、在國家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不得應(yīng)聘;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收容管教,或近三年內(nèi)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嚴重違反紀律、規(guī)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5、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相關(guān)待遇:
(一)試用期一個月,正式錄用后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辦理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工資總額不低于6萬元/年(含五險一金)。
(二)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統(tǒng)一實行準軍事化管理,24小時駐勤;實行輪班休假制。
(三)在工作期間,免費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專業(yè)技術(shù)培訓(xùn)和年度體檢。
(四)對違反規(guī)章制度的,應(yīng)當視情節(jié)輕重按照相關(guān)規(guī)定予以處分,直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8月14日--8月20日,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報名地點:三門縣亭旁鎮(zhèn)人民政府,應(yīng)急消防管理站302辦公室(亭旁鎮(zhèn)自然資源所三樓)。
報名所需材料: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xué)歷證書原件及復(fù)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軍人證原件及復(fù)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免冠藍底照片2張,報名表。對提交的有關(guān)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凡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考試科目
1、考試科目分筆試、體能測試、面試,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體能測試分數(shù)取四個項目總分的平均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0%+體能測試×50%+面試×30%。
2、體能測試分1000m跑、仰臥起坐、俯臥撐、5×10米折返跑四個項目。
專職消防員體能測試標準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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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徒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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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臥起坐
(1分鐘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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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臥撐
(1分鐘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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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米折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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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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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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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45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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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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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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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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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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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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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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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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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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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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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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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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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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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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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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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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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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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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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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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項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
2、體能測試評分標準解釋權(quán)歸鎮(zhèn)應(yīng)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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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體能測試期間,因個人身體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負責。
3、面試結(jié)束后,招聘崗位考生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名:(1)筆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按比例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高的排名在前;(2)若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相等,以體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3)體能測試成績再相等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4)若各項成績均相等,則需另行復(fù)試面試,以復(fù)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4、相關(guān)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待后通知。
(四)體檢
通過初審、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的應(yīng)聘人員,鎮(zhèn)政府將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對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予以淘汰,并按總成績排名先后順序進行遞補。
五、試用
(一)擬聘用人員自正式報到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一個月。
(二)在試用期內(nèi)將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量化考評,對考評不達標人員將取消其聘用資格,重新招聘、補錄新應(yīng)聘人員。
六、聘用
簽訂勞動合同期限1-3年,由用人單位確定,第二次續(xù)簽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注意事項
(一)務(wù)必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筆試、體測測試、面試、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三)對于信息造假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試用期、已聘用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詢電話:亭旁鎮(zhèn)消防隊 0576-83553119。
本公告由三門縣亭旁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三門縣亭旁鎮(zhèn)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