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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公務員考試
2023年浙江衢州龍游縣招聘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28人公告
http://3269787.com       2023-06-09      來源: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字體: 】              

龍游縣2023年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龍游縣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28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報考對象應具備熱愛教育事業(yè)、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戶籍、學歷、年齡、教師資格及專業(yè)等具體條件:

(一)戶籍要求

1.具有龍游縣常住戶口(以2023年6月2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龍游縣生源(指經(jīng)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的人員。

2.下列人員不限戶籍:①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yè)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③配偶為龍游縣常住戶口的人員。

(二)學歷、學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其中龍游縣常住戶口(或配偶為龍游縣常住戶口)且具有幼兒教育初級職稱的人員可不限全日制。

2.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要求取得相應學位證書。

3.港澳臺及國外學歷要求提供教育部門的認證證書。

(三)年齡要求

1.35周歲及以下(1987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6月22日以后出生):①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對象;②具有幼兒教育學科一級教師職稱及以上;③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幼兒教育基本功比賽或幼兒教師素養(yǎng)大賽獲縣、區(qū)三等獎及以上;④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幼兒教育課堂教學評比獲縣、區(qū)三等獎及以上。

(四)教師資格及專業(yè)等要求

1.報名對象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或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且普通話等級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2.報名對象所學專業(yè)需為幼兒教育(學前教育)、音樂、美術專業(yè)(龍游籍報考人員不限專業(yè))。

二、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6月9日起,通過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ly.zjer.cn/index.php)、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等媒體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招聘過程中其它信息將及時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發(fā)布,敬請關注)。

(二)報考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不設現(xiàn)場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6月18日8:30—6月22日10:00

報名網(wǎng)站: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招聘專欄(zk.lyeduyun.com)。

報考人員上網(wǎng)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并按要求上傳相關資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僅注冊未選擇報考崗位、或更改個人信息后未重新選擇報考崗位的均視為報名無效。報考者填報的資料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信息不實,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資格初審

時間:6月19日9:00—6月23日10:00

縣教育局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

報考人員可登錄考試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未通過者可在報名時間段內修改相關信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3.繳費確認

時間:6月20日9:00—6月24日09:00。

考試費用為50元,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考試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是否核減招聘計劃由縣人社部門和縣教育部門協(xié)商決定。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年6月29日09:30—7月1日09:30。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23年7月1日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試卷組成:筆試內容以學科專業(yè)知識為主,適當兼顧教育教學理論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

(四)現(xiàn)場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普通話合格證書、職稱證書及符合“配偶為龍游縣常住戶口”“年齡放寬至40周歲”的相關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具體見附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遞補名單于復審結束的當天予以公告。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1.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shù)確定,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形式主要為上課和技能展示。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因面試人數(shù)較多需分組進行面試,采用修正系數(shù)的辦法計算最終面試成績。

具體辦法如下:

修正系數(shù)(保留四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本學科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組該學科的考生平均分。

最終面試成績(保留二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考生面試得分×修正系數(shù)。

2.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偝煽儩M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

(六)體檢:在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體檢工作按照人社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函》(浙教資中心〔2011〕1號)等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相同體檢項目以標準高的為準。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和放棄錄用資格。

(七)考察: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及《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考察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上公示7天。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不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聘用人員按批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如總成績并列,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優(yōu)秀畢業(yè)生層次等條件確定選擇順序。

如在公示聘用后6個月內因公辦幼兒園擴班需增配教師的,可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遞補錄取。

三、其它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幼兒園教師不屬事業(yè)單位編制系列,納入幼兒園教職工總量管理,簽訂勞動合同,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分配至各城區(qū)或鄉(xiāng)鎮(zhèn)公辦幼兒園,以鄉(xiāng)鎮(zhèn)為主,條件相對艱苦,不服從分配人員不宜報考。具體薪酬待遇另行制定,鄉(xiāng)鎮(zhèn)公辦幼兒園待遇高于城區(qū)公辦幼兒園。

(二)報考人員須持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證明),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三)報考人員在注冊、報名、初審、復審等過程中填寫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四)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23年6月23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拍照發(fā)到指定郵箱(2294738361@qq.com),經(jīng)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六)報考人員對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龍游縣教育局反映。

(七)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本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八)招聘相關通知和信息只在“龍游智慧教育”或“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網(wǎng)站通知和信息。

(九)咨詢電話:0570-7024220,招聘咨詢時間為工作日的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十)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70-7022668。

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育局研究決定。

附件:龍游縣2023年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資格復審提交材料目錄.doc

龍游縣教育局

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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