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青田縣中學面向全國招引教育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yōu)化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精神和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浙江省青田縣中學(以下簡稱青田中學)面向全國招引事業(yè)編制高中教師4名?,F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青田中學地處具有“華僑之鄉(xiāng)、石雕之鄉(xiāng)、名人之鄉(xiāng)”美譽的僑鄉(xiāng)青田,學校創(chuàng)辦于1939年春,校園占地面積200多畝,現有51個教學班,2000多名在校生,224名教職工,為浙江省首批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學校、省一級重點中學、省現代化學校。
二、招引崗位
本次招引的教師為青田中學正式公辦高中教師,屬全額事業(yè)編制。
具體招引的崗位、計劃及招引條件詳見《青田中學招引教師計劃表》(見附件1)。
三、招引對象和條件
(一)招引對象
第一類:在職教師
在職教師,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全國優(yōu)秀教師,省特級教師,全國數學,物理奧賽金牌、銀牌獲得者指導教練。
2.省教壇新秀,全國數學、物理奧賽(省賽區(qū))一等獎獲得者省隊成員指導教練,浙江省優(yōu)質課評比二等獎及以上。
3.地級市學科帶頭人及以上名優(yōu)教師。
第二類: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學歷且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yè)生。
2.具有本科學歷且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yè)生,且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北京師范大學等師范類高校的師范畢業(yè)生(具體高校名單詳見附件2)。
(2)“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本科畢業(yè)生。
(3)獲得國家獎學金的畢業(yè)生。
3.以下情形者視同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對待:①在兩年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②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③按照國家規(guī)定需視同對待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二)招引條件
應聘人員除應具備招引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外,需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德高尚,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yè),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2.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間出生);在職教師、碩士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
4.身心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招引程序和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
1.信息發(fā)布平臺
青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青田人社公眾號、青田教育公眾號、青田中學公眾號等。
2.報名和資格審查
(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網絡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6月14日17:00止;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3)網絡報名方式如下:
①點擊網址進行報名:報名鏈接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f/6438a0e9ee6ff90008336adb
②報名信息及初審狀態(tài)查詢:報名成功后可采用以下方式進行信息查詢。網址查詢鏈接: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q/6438a0e9ee6ff90008336adb
(4)報名時須上傳以下材料:
第一類 在職教師:
①本科及最高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
②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③教師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等材料、當前職稱證明(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
④初次入職證明和教育局同意報考證明(非編教師除外)。
第二類 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①蓋好院校公章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一式三份)(網簽學校憑網頁截圖打印稿);
②《就業(yè)推薦表》(原件所在高校蓋章);
③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④榮譽證書、成績證明、獲獎證書和資格證書等材料。
師范生還需提供師范類證明。
(5)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根據招引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通知符合招引條件的人員參加考試。請各應聘人員在此期間保持手機暢通,否則,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3.考試
(1)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攜報名時上傳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考試現場進行資格復審。
(2)考試:應聘人員經資格復審后參加專業(yè)測試。測試形式為說課,說課準備時間為45分鐘,說課時間為15分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測試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根據考試結果,擇優(yōu)現場簽訂就業(yè)協議。通過資格復審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會商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是否開考。
(3)考試時間和地點:2023年6月18日,浙江省青田縣中學(浙江省青田縣油竹街道雅岙村312號)
4.體檢與考察
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考察工作按《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或考察存在《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規(guī)定不宜錄用情形的,我校有權單方解除就業(yè)協議。
5.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正式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信息發(fā)布平臺上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學校簽訂五年服務期限的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縣中小學教師管理工作規(guī)定》(青教人〔2020〕9號)執(zhí)行。
五、其他事項
1.2023屆畢業(yè)生必須在7月底前取得《畢業(yè)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yè)生,自簽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即日起,四個教師資格考試周期內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逾期解除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引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招引資格。
3.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又不能說明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4.引進人員享受青田縣相應各類人才引進獎勵政策。
5.本次招引考務工作由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青田中學組織實施。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青田中學負責解釋。
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
青田中學 0578-6503008 6909008
青田縣教育局0578—68225830578—6824892
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78—6822270
附件:1.青田中學招引教師計劃表
2.青田中學招引的師范類高校(排名不分先后)
3.青田中學應聘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
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田縣教育局
浙江省青田縣中學
2023年6月1日
附件1:
青田中學招引教師計劃表
序號 |
招引崗位 |
招引計劃 |
專業(yè)要求 |
招引條件 |
1 |
高中語文 |
2 |
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學科教學(語文)、漢語國際教育、課程與教學論(語文教育學方向)、語文教育、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字學。 本科: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漢語文學教育。 |
第一類: 在職教師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從事相應的專業(yè)學科教學。 第二類: 2023年畢業(yè)的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大陸的,要求為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所學專業(yè)相符或相近;港澳臺、海外的,要求本科為大陸公辦普通高校畢業(yè)且碩士學歷學位經教育部認證,本科或研究生所學專業(yè)相符或相近);普通高校本科畢業(yè)生所學專業(yè)要求相符。 |
2 |
高中數學 |
1 |
碩士及以上研究生:數學、學科教學(數學方向)、課程與教學論(數學方向)、計算數學、應用數學、應用數學與計算科學、基礎數學、數據智能分析與應用、數學教育、數據科學。 本科:數學及應用數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數據計算及應用、數理基礎科學。 |
|
3 |
高中物理 |
1 |
碩士及以上研究生:課程與教學論(物理教育學方向)、物理學、理論物理、凝聚態(tài)物理。 本科:物理學、應用物理學 |
附件2:
師范類高校(排名不分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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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 |
湖南師范大學 |
|
華東師范大學 |
華南師范大學 |
|
華中師范大學 |
吉林師范大學 |
|
西南大學 |
江蘇師范大學 |
|
東北師范大學 |
江西師范大學 |
|
陜西師范大學 |
遼寧師范大學 |
|
浙江師范大學 |
南京師范大學 |
|
安徽師范大學 |
內蒙古師范大學 |
|
重慶師范大學 |
青海師范大學 |
|
福建師范大學 |
山東師范大學 |
|
廣西師范大學 |
山西師范大學 |
|
貴州師范大學 |
上海師范大學 |
|
哈爾濱師范大學 |
首都師范大學 |
|
海南師范大學 |
四川師范大學 |
|
杭州師范大學 |
天津師范大學 |
|
河北師范大學 |
西北師范大學 |
|
河南師范大學 |
新疆師范大學 |
|
湖北師范大學 |
云南師范大學 |
附件3:
青田中學應聘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
報考崗位: 序號:
姓名 |
性別 |
籍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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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時間 |
畢業(yè)院校及專業(yè) |
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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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成績 及排名比例 |
高考成績 |
是 否 師范類 |
□是 □否 |
是 否 受過處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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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聯系電話 |
住宅電話: |
||||||
手機: |
||||||||
簡歷 (學習、工作) |
||||||||
主要榮譽 及特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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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諾 |
如所填內容與事實不符,一切后果自負。 承諾人(簽名):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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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意見 及簽名 |
符合條件,同意該應聘人員參加考試。 審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