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南湖區(qū)民政局公開招聘編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嘉興市南湖區(qū)民政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嘉興市南湖區(qū)民政局編外用工1名,主要從事婚姻登記窗口業(yè)務和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輔助性工作。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吃苦耐勞,責任心強,無違紀違法記錄;
(二)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社會工作、法律、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yè);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yōu)先。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四)戶籍地在嘉興市本級行政區(qū)域(含南湖、秀洲、經開)范圍內,且在嘉興市有固定住所;
(五)熟悉電腦基本操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和文字、語言表達能力,嘉興話會聽會說;
(六)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方法: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形式進行。報名人員如實、準確填寫《嘉興市南湖區(qū)民政局公開招聘編外用工報名表》(見附件1)和《人員健康信息申報表》(附件2),同時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個人學歷證書掃描件、2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報名時間、地點:嘉興市湘溪路54號南湖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二樓辦公室,報名時間從2021年11月8-12日8:30-17:00止(工作時間)。報名咨詢電話:0573-82058266、82058260。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資格復審:考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
2.考試:報名人數達30人以上的,進行筆試,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人數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確定,60分為擬用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擬用合格分數線。報名人數不足30人的,直接進行面試??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應聘人員提供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出具的近一年內的體檢報告也可視為有效體檢)。
考察由嘉興市南湖區(qū)民政局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崗位匹配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公示和聘用
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等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公示通過后聘用。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是否遞補由嘉興市南湖區(qū)民政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聘用后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員任職不滿一年離職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有關待遇
最終聘用人員待遇,按照南湖區(qū)區(qū)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待遇執(zhí)行。
六、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筆試的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12月6日前)申領嘉興“健康碼”(可通過“浙里辦”APP或支付寶辦理)、申報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境外旅居史。
1、“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考試。
2、以下情形考生經排除異常后可參加考試:
(1)“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2)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嘉興市南湖區(qū)民政局辦公室(0573-82571237)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3)“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發(fā)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yī)院檢測排查,核酸檢測陰性,可安排在單獨的考場參加考試。
4、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1)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2)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七、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招聘資格。
2、列明專業(yè)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0年版)》。
3、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共南湖區(qū)委南湖區(qū)政府網站(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0821/index.html)公布。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依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南湖區(qū)民政局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嘉興市南湖區(qū)民政局公開招聘編外用工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