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xiāng)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巡邏處突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浙江省、嘉興市、桐鄉(xiāng)市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要求,經(jīng)桐鄉(xiāng)市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審定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巡邏處突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招聘巡邏處突警務輔助人員50名[其中:A1照駕駛員2名],均為男性。
二、薪酬待遇
巡邏處突崗位警務輔助人員按規(guī)定統(tǒng)一繳納“五險一金”,薪酬待遇年人均7.9萬元左右(不含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yè)。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米(含)以上。
(四)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83年7月24日至2000年7月24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以上學歷:
1.部隊優(yōu)秀退役士兵;
2.持有駕駛A1證人員;
3.具有國家級資質的特殊人才;
4.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受過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家庭成員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報考駕駛員崗位,近三年有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8.曾在桐鄉(xiāng)市公安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后辭職,未滿三年的;
9.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31日起至2018年8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桐鄉(xiāng)市公安局大樓西側門底樓招聘辦公室;
3.報名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兩寸近期免冠照片兩張,填寫《桐鄉(xiāng)市公安局招錄巡邏處突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符合放寬報考條件人員需攜帶相關證件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咨詢電話:0573-88037543。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成績(折合成100分)占比為50%。測試內容為100米跑、1000米跑、俯臥撐、立定跳遠四項;體能測試評分標準詳見附表,合格分數(shù)線為240分,其中單項成績不得低于35分;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筆試、面試環(huán)節(ji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占比為20%。筆試內容為:1.思想政治: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2.基本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3.警紀條規(guī):《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等。
(四)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比為30%。在體能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將體能測試成績÷4×50%+筆試成績×20%得出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員確定。面試采用面談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言行舉止、認識能力、邏輯思維、專業(yè)能力等。
(五)體檢
按照體能測試成績÷4×50%+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從高分到低分1: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特警職位要求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六)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體能測試成績÷4×50%+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疾?政審)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政審)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通過的人員與桐鄉(xiāng)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以勞務派遣形式上崗工作。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錄用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各科目(體能、筆試、面試)考核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考人員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參加警務輔助人員的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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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鄉(xiāng)市公安局
桐鄉(xiā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