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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公務員考試
2014年嘉興海鹽縣旅游產業(yè)發(fā)展促進中心招聘簡章
http://3269787.com       2014-09-03      來源:嘉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字體: 】              

  海鹽縣旅游產業(yè)發(fā)展促進中心是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旅游委員會下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旅游管理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招聘職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齡18-35周歲(1979年9月8日至1996年9月8日期間出生)。


  4.須具有國家承認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5.旅游管理、人文地理學(旅游地理方向)專業(yè)。戶籍不限。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試行)》(浙人社發(fā)〔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2014年9月8日-9月16日。


  2.報名方式: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者將報名表(見附件,插入電子照片)、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獲獎證書等發(fā)至郵箱,上述材料的原件在考試時需帶來進行資格復審,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彩照兩張。提供虛假材料報名者取消考試資格。


 ?。?)現場報名:應聘者在規(guī)定的報名日期的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直接到海鹽縣旅游局報名,報名時請?zhí)峁﹫竺硪环荩ǜ浇谕滓淮绮收諆蓮垼瑐€人簡歷、身份證、畢業(yè)證(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獲獎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現場報名地址:海鹽縣旅游局2樓207室(海鹽縣武原街道新橋北路180號),聯系電話:0573-86039937,86039910,聯系人:張先生,湯女士,電子郵箱:hylvyouju@163.com 。


  三、考試方法


  1.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超過招聘計劃數10倍(含10倍)的,將采用筆試加面試的考試辦法。其中,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如果報名審核通過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10倍的,將直接進入面試,綜合成績等于面試成績。


  2.筆試、面試由海鹽縣旅游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海鹽縣旅游局組織。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由縣旅游局組織考察,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執(zhí)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鹽縣人事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x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后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到時不能按時畢業(yè)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海鹽縣旅游局商海鹽縣人力社保局依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監(jiān)督電話:0573-86039913.


  海鹽縣旅游局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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