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安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各位入圍資格復審、體能測評的考生:
根據《浙江省公安機關2015年招錄人民警察學員公告》規(guī)定,現將資格復審、體能測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1、時間:2015年11月3日,上午8:30至10:00。
2、資格復審地點:東陽市人力資源大樓一樓(振興路609號)。
3、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資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士兵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招錄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公安協(xié)輔警人員應提供《面向全省公安協(xié)輔警考錄人民警察學員報名資格審核表》、用工審批核準證明、歷年勞動合同。
受省市兩級人民政府見義勇為記功表彰的公安協(xié)輔警,應提供相關證書。
二、體能測評
1、時間:2015年11月4日上午7:30;地點:廣廈學院田徑場。
2、入圍體能測評的考生帶身份證于11月4日上午7:30前到廣廈學院田徑場報到,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作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3、體能測評項目與規(guī)定詳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合格入圍面試者名單在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專欄(www.zjhrss.gov.cn/zyjcxy/)公布,領取《面試通知》的時間地點另行告知。
三、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因為本人原因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請及時與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聯系電話:0579-86675732、86675715、86655392。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2015年公安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姓名 | 報考單位 | 報考職位 | 準考證號 | 總分 | 名次 |
金朝 | 東陽市公安局 | 人民警察1 | 1103330700414 | 72.23 | 1 |
王海濱 | 東陽市公安局 | 人民警察1 | 1103330700817 | 71.44 | 2 |
陳一民 | 東陽市公安局 | 人民警察1 | 1103330700308 | 69.02 | 3 |
孫曉旋 | 東陽市公安局 | 人民警察1 | 1103330700611 | 66.11 | 4 |
盧毅 | 東陽市公安局 | 人民警察2 | 1103330700204 | 66.64 | 1 |
韋湘鵬 | 東陽市公安局 | 人民警察2 | 1103330701030 | 63.82 | 2 |
黃昉 | 東陽市公安局 | 人民警察2 | 1103330701314 | 57.35 | 3 |
金偉康 | 東陽市公安局 | 人民警察2 | 1103330701609 | 57.15 | 4 |
中共東陽市委組織部 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陽市公安局
2015年10月29日